私人借款问题,求助各位律师
你好,当今社会象你这样重朋友感情的人太少。但你讲朋友感情不要利息,你朋友却讲朋友感情,借钱不仅不还,还不给面见,不接电话,象这样朋友还是不要的好。建议你尽快起诉,因为借款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法律将不再保护你的债权。如起诉过后,你再向法院申请执行,你的债权会被永久保护
你好,为了进一步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加大了对基本事实的审理,对于原告的举证责任也有所提高,一些人在这类案件中运用了不成熟的诉讼策略,而未能得到理想的结果。时效、基础事实、诉请的确立、借贷过程的形成都是关键的问题,数额大小也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执行阶段的政策也在进一步更新出台,为确保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最有效的天然屏障。为彻底的解决所有涉及该纠纷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较为慎重、妥当。欢迎咨询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