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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各位律师 谢谢了

咨询各位律师 谢谢了 一个女同事和她男朋友有恋爱关系,有一次她男朋友以如果不发生关系,就分手为借口,但是,女同事一开始不愿意,最后她男朋友又一次以这个借口告诉女同事,最后女同事为了这段感情,和他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了以后,这个男的就提出分手。我女同事可以告这个男的强奸吗?这个借口属于胁迫吗?警察会立案吗?谢谢各位律师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m3000(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6-26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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