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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其未满18周岁子女的抚恤金是否还要继续发放?
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其未满18周岁子女的抚恤金是否还要继续发放? 单位职工死亡,所在单位为其未成年子女每月发放遗嘱补助到18周岁,但单位人员说:如配偶再婚的话其子女的补助就不发了,法律规定的是这样吗?谢谢知晓者解答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法律-求助(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26 17:16
110网律师
2013年06月26日 17时21分
没有这样的规定,应当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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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梁会朝律师
2013-06-26 17:47
据你所述,应当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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