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如何得到更多的赔偿
如何得到更多的赔偿 自2009年2月24日至今,我一直在承德市邮政速递物流局工作(从事分拣工作),工作性质是上一天休一天,但上班当天的工作时间平均是16小时。自2009年至今我所在的单位一直为给我签定劳动合同,只上过2009年5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我的使用期工资是400*3个月,其中第一个月工资至今未给,之后的工资是620、加上400奖金,和90元的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一律没有,但是其他签订劳动合同的人什么福利都有,其中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节假日加班费,和其他福利。
因为工作时间过长,加上重体力劳动导致身体不适,腰痛。期间几次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但一直未批,后被单位主管领导交与劳资部门,至今一直不给解决,8月10我找到承德市邮政速递物流局局长询问此事,得到让我回家的答案,但单位还不给我出辞退手续。以上事件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dgaof……(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0-08-10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