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邻居去家门闹事,四五人打一个人。法律将如何处理
邻居去家门闹事,四五人打一个人。法律将如何处理 2010年下午四点左右,邻居抱着小孩去我家闹事,我随口说你还是把孩子放下别吓着孩子。本想无事了,结果他叫他父亲来了,她父亲载起我就说;‘你想咋,然后就打我,我一看真想打我,也还了手,记者他也来打我,她男人也跑来打我。后来我媳妇把我拉到家去,免得被他们打伤。我越想越生气,又跑了出来,结果他们找了四五个人来打我,他们还报了110,谁知办案人员,指向他们了解情况,没想我了解情况就走了。我当晚去里医院,被诊断为轻伤而治疗。住了三天元就回家吃药休息恢复治疗。第二天办案人员叫去口供,去后办案人员上午没给处理,下午处理。结果办案人员酒后,不但没给认真处理还打我二三十掌,并叫拿3000元钱去把人赎回去,我没有拿钱去,办案人员就打我,最后他们写了一张2000元钱欠条并让我签了名,才放了人。现在办案人员天天打电话要钱,不拿钱去就拘留。请问我该怎没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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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张秀乐(山东)
提问时间:2010-08-10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