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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工作压力大患抑郁症自杀,单位是否能够赔偿。

工作压力大患抑郁症自杀,单位是否能够赔偿。 您好!
  死者是南京金盾护卫的一名押车车长,该员工生前工作踏实、勤勤恳恳,每年都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由于去年在工作中因工作程序操作上的错误(装钱的包没有放到指定的地方,并未造成后果),领导多次找他针对此事写下事情的经过,并其深刻反省,自去年事发至现在单位扣除了他每月的奖金,自这件事之后,他就不想吃饭,经常失眠,在精神上背起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他经常会和家人亲戚提起此事,慢慢的这种现象就越来越严重了,整夜彻夜不眠,不愿与人沟通,于2010年7月20早晨跳河自杀。事后死者家属找其单位要求处于人道主义赔偿时,死者单位的领导不承认去年发生的这一件事情,并给死者带来的精神上的损害。
   请问:可以向死者的单位要求其赔偿吗?做为死者的家属我们该怎样去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0yan……(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8-1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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