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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应该如何进行工伤索赔

应该如何进行工伤索赔 爸爸去年10月开始在一个公司做杂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5月份被同事叫去操作不熟悉的机器,结果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三个手指被机器切去三分之一。单位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爸爸没进行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爸爸状况好一些的时候又去单位工作了3个月。现在单位想和爸爸作了结,想一次性赔偿3万块钱。这种情况单位应该赔偿多少钱?我们家在山西,是不是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睿韧(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09-01-11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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