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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我能拿会我的这部分财产吗

离婚后我能拿会我的这部分财产吗 我结婚后。因为出了一场车祸得到了一些补偿金。差不多有7万多块,当时我婆婆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拿去帮我老公买了一辆小车。当时我很气愤。但想说车子的名字写的是我老公的。也就没说什么了。 
现在我跟我老公闹离婚。我想要回我的那7万多块。可我婆婆说什么也不给我。说只能把车折价分我一点(我跟我老公结婚后没有什么财产,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是跟我婆婆住在一起)。我看到法律上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归私人财产。不能成为共同财产。我想知道我这样的情况能拿回我的那7万多块吗?我如果请律师打官司。能嬴吗?
如果我婆婆不承认呢?他要是不承认有拿这7万多块去买车。只说她没拿过我这些钱。是她自己的钱拿去买的车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oklp(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09-01-1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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