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母亲去世,房产证上是继父的名字,继父同意将该房赠与继子,但这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的那一半是否要财

母亲去世,房产证上是继父的名字,继父同意将该房赠与继子,但这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的那一半是否要财 我的母亲和继父在婚后购买了继父单位的房改房,该房款是由母亲全部出资的,但母亲不幸病逝,之前他们去做过公证,该房留给我的母亲,但母亲现在已逝,继父也有意将该房赠与继子,但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父是无权将整套房赠与的,母亲的那一半是要财产继承。那顺序继承可不可以做我母亲的那一份周六放弃,然后让该继子继承母亲的那一半,继父再把他的那一半赠与继子,那继子不就得到了该房的全部了吗?但就不知这样做房产如何能改名为继子的?如果这样的话,那该房要如何缴税,是缴继父赠与的一半,还是缴全部呢?但是遗产继承目前国家是不收税的,不知我这种理解对不对?主要是这种情况如何能改办房产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灵动1000(广东)
提问时间:2013-06-23 14: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