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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合肥,我想咨询一下:09年3月我在苏州上班,身份证丢失过一次

我在合肥,我想咨询一下:09年3月我在苏州上班,身份证丢失过一次 我在合肥,我想咨询一下:09年3月我在苏州上班,身份证丢失过一次,后来在户口所在地补办过!
13年5月10号,我在合肥工商银行查到我在苏州有一张理财金卡,定期存款26万!
13年5月20日我到苏州工商银行查询并说明情况,当时就冻结了那笔款,工作人员让我签了一份申明说,并不是我情愿签的。银行现在给我的说法是等待司法机关判定!
问题一:银行开户时没有核实本人信息,是否存在过失,是不是应该对我本人有补偿措施,如果没有我可以起诉吗?
问题二:我是不是应该像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查到冒名开卡的人,找到我丢失的身份证,他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我有权利通过什么方式去注销这张卡?
问题三:这张卡的钱我有权利拥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6-23 10:1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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