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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赔偿

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赔偿 你好,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海伦市人,现在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进行棚户区改造,我家房产证登记可使用面积是148.2平米,房屋面积不足50平米,现在开发商说只给房屋面积的补助,回迁的话,要按每平米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补足换购50平米的单元楼面积,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家有四口人一旦房子拆除,搬家费要自己承担,最重要的是现在到处都在拆房子,根本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难道我们要睡大马路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谁可以帮我(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0-08-0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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