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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农村房屋的动迁协议签订后的问题

农村房屋的动迁协议签订后的问题 我乡下的宅基地房屋动迁,是按人口安置的,每人45个平方米。动迁协议是2006年4月签订的,但安置房至今仍未交房(尚未建设好)。请问:1、协议签订后,我女儿出生,是否还可以享受人头平方,我女儿是否可以作为安置人口?2、合同中约定过渡期是2年,但至今7年了,是否构成违约?3、如果合同未约定过渡期,还构成违约吗?4、如构成违约,如何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ongai……(上海)
提问时间:2013-06-2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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