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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续签,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个人不续签,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员工在2008年7月17日入厂,公司订立合同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续签一年。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发书面通知续签。个人提出不续签,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ua小小华(广东)
提问时间:2010-08-09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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