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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苏盐城,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异时,孩子判给对方,由于孩子太小

我在江苏盐城,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异时,孩子判给对方,由于孩子太小 我在江苏盐城,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异时,孩子判给对方,由于孩子太小,对方家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这也是我离异的原因。对方未能接回小孩,一直由我养育之今。四年之间男方一直未探望过。对方由于双方法律意识淡泊,一直互相默认着这样的事实:我不出抚养费,一直由我养育着。        今日男方起诉,应抚养费纠纷,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慌了!变更后,男方需要尽什么义务吗?我需要配合什么吗?小孩的户口与姓名是否能够重新起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3-06-20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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