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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和档案咨询

案底和档案咨询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俾人在此想咨询下有关案底和档案存档问题。。。
本人一个多月前因在和别人一起合租的房子里,同时盗窃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鉴定价格1700元)和使用假身份证诈骗别人房租4200元被刑事拘留。。在虹口看守所被拘留了整30天后被释放。。释放单上写“尚不够刑事处罚,根据《中华..诉讼法》第65条,经虹口分局决定予以释放”。。。释放后当时就被带回派出所,然后随警察去银行取出4200元外加100元罚款一起扣在派出所。随后又签字画押了一张单子,警察同志指给我看了,写有“治安拘留10天(以刑事拘留抵扣)”,具体是什么事情没来得及看。。。,本人随后即获得人身自由,,警察说此次案件到此就结束了,以后要好好做人了。。。
在此想咨询下广大律师,我这事情留案底了不?。。如果留了只是在公安部门网还是也要载入个人档案。。。同时还想了解下对以后工作,结婚,考研(重点关注!!本人大学本科毕业),甚至出国有没有比较大的影响。。或者说哪些路基本上就走不通了,也好早点撒手。。。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xzr(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0-08-0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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