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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合伙开的公司,47%的股份是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他老婆是总账会计

四个人合伙开的公司,47%的股份是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他老婆是总账会计 四个朋友开的公司,我占29%股份,另外三个5%、19%、47%,现在47%做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他老婆做总账会计,所有的支出和收入都不是用公司银行帐户,而是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帐户,这个会有什么问题?因经营有分歧现在要散伙,账务方面我不懂,法定代表人私下找我们几个签了不平等协议,现在要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6422……(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6-1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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