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四川我想咨询一下: B#事情是这样的, 在去年年底的时候
我在四川我想咨询一下: B#事情是这样的, 在去年年底的时候 我在四川我想咨询一下:
B#事情是这样的, 在去年年底的时候,一个村民在我们老家的房屋旁边挖了一个深度约6米,宽40米,长160米左右的大型鱼塘。 在鱼塘蓄水后我家的房子就开始产生不均匀的沉降,墙壁和地面以及晒坝均出现很大的裂缝,成了危房。
事发时,我们向乡政府报了案,他们也来做了相关笔录以及现场摄影。当时政府的人的答复是要求挖鱼塘的人负责将损坏的房屋重新修建至原样。但是处理意见下来后,肇事者期间只是临时的将晒坝地面
的裂缝填补上,就一直拖延至今年。
在今年5月17日的时候,下了暴雨,房屋的沉降加剧,在两天后就有三间房屋倒塌了。
要说明的是,损毁的包括三间房屋,以及我们家生产食用菌的锅炉、食用菌的培养基生长蓬屋以及厕所和猪圈等。
在去年房屋变成危房后,我们的食用菌生产就一直停工至今,而且生猪也不能饲养,厕所和浴室也不能使用,给我们家的生活和经济都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在今年5月中旬房屋垮塌之后,我们也再次向政府以及村委会报告,当时政府和肇事者协商说将此事件申报为地质灾害,申请地质灾害款项,
用以修葺房屋。该款项不足的钱有肇事者补全。但是事情拖延至6月18日,肇事者将事情的责任完全推到自然灾害上,除了地质灾害款之外拒不承担责任
在他们协商申请地质灾害的时候,有村干部在现场让肇事者写了一个字据,就是说此申请地质灾害款完全用于修葺房屋,不够的钱由肇事者补全,当事人和见证人都签了字,我们在旁边也有录音。
事情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请问一下,我们是否该向法庭起诉,要求强制执行肇事者的赔偿责任?
如果向法律起诉,我们能肇事者哪些方面的赔偿?关于赔偿经费,如何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四川)
提问时间:2013-06-18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