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本人于09年6月签了买房协议,后因故不卖了。现在对方对我提起诉讼,我该如何应诉?
本人于09年6月签了买房协议,后因故不卖了。现在对方对我提起诉讼,我该如何应诉? 本人于09年6月签了买房协议,后因故不卖了。现在对方对我提起诉讼,我该如何应诉?如果我决意终止协议,可能承担那些法律后果?
房屋买卖协议如下: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自愿将XXX地的房屋(60平米)卖给XXX.房款总价为20万元,过户手续费由本人承担。今收到xxx订金5000元。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年月日)
不卖房的原因:1、当时房产证没有办出,开发商承诺在7、8份办出,因此我们口头约定8月份之前办理过户手续,实际上今年6月份房产证才办出(土地证还没有)。期间房价上涨很快。本人认为,协议在8月份以后就该自动终止。
2、10月份本人和买家商议,只要买家一次性给付15万元,余款等过户后结清,本人还承认协议有效,否则本人就终止协议。但对方不同意付款,至今只付了订金五千元。
3、09年6月份本人急需一笔钱,因此在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和买家签定了卖房协议,2010年1月份以后,对方称要起诉我,我才不得已告诉了老婆。老婆知道后坚决不同意卖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在我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和对方所签定的卖房协议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jqmpg(海南)
提问时间:2010-08-08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