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淘宝购物相关问题

淘宝购物相关问题 律师您好。现在有这一情况:我在淘宝购一手机,收到快递后,我签字拿包。快递走后,我打开发现内无手机(同事在场院,但证明是否无用)。我发现快递单上有重量,有发货人签字,有收件快递人员签字,有收件时间,但在发货明细一栏是空白的,没有填写发货内容。请问我是否可以因为这项拒绝付款给卖家。
现卖家找一快递收件人员写了个证明,证明当初发的是手机。我认为当初快递员收件时内容填写不规范,是失职行为,他没有证明的资格。所以这份证明无效,应以原始发货的快递单作为唯一的证明。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无约(天津)
提问时间:2010-08-08 10:4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