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农村房屋动迁
农村房屋动迁 户主是儿子,农村房屋动迁含父母人口份额,父母去世,其他子女由继承权吗?户口本上没有名字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jgdly……(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6-1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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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勇律师 VIP2013-06-18 10:22
您好!
应当按照拆迁补偿协议里的来进行赔偿利益分配。
追问:拆迁刚开始时父母在世,因此补偿协议中含父母份额,其他子女按继承法应有继承权,现拆迁办只认户主,拆迁办做法对否?
回答:您好!拆迁办的做法不对。
安置期间,被安置人员去世的,应根据时间顺序、动迁权益分配等情况确定继承财产的范围、确定继承人。
追问:去世的被安置人员所分房屋,拆迁办可否与户主以外的子女单独签订动迁协议(可证明其他子女包括户主放弃继承权),非常感谢
回答: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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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政律师 VIP2013-06-18 10:35
如果是财产利益,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追问:拆迁刚开始时父母在世,因此补偿协议中含父母份额,其他子女按继承法应有继承权,现拆迁办只认户主,拆迁办做法对否?
回答:拆迁办他只管按拆迁协议给钱,至于被拆迁的人为了利益纠纷,可以自己诉讼解决。这也是拆迁现在避免矛盾的手段,反正钱和利益给了你们,你们自己分,理念就是这样
追问:现其他子女把此房屋给一子女,拆迁办不同意和该子女签协议,要求与户主签协议是否不妥?该子女怎样要求拆迁办,维护自己权益?该子女已有两处以上房屋,若协议和户主签,是否三年后办产权证,产权归户主,该子女改变产权属房屋买卖,不得买入第三套房?农村房屋拆迁协议签订者与办产权证有联系吗?
回答:如果户主得了你们该继承的权利,你们诉讼户主呀
追问:是动迁协议和户主签,三年后房产证可否制作非户主和其直系亲属?而是三年后必须写成户主,在卖给其他继承人?这个和房屋买卖不是没有区别了吗?
回答:你们诉讼要求继承遗产呀,不就确认了房产份额吗?
追问:现在还没拆房,我们就是想问可否单独把这套老人名额分配的房屋和动迁组签协议,或者和动迁组签协议时加上和户主以外的人名,或者动迁协议中增加一条这套房的归属,可否,合法不?三年后可否直接做产证?子女间没有矛盾,动迁组卡着,我们有何法律条例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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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有财产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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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其他子女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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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有父母的份额,那么父母的所有子女均有权依法继承,包括户口本上没有名字的子女。
追问:其他子女把继承权让给一人,此人在动迁协议中可要求写上名字否?不写名字,是否三年后产权证只能做户主名字?
回答:可以要求写上继承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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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是儿子,所以补偿应该是儿子的;但是如果拆迁政策是按照人口分且明确有父母的份额的话(这种情况不太可能,毕竟老人已经去世),那么父母的那份就应该被继承,权利人范围不一户口本为主,而是只要是法定继承人就可以。
追问:“如果拆迁政策是按照人口分且明确有父母的份额的话(这种情况不太可能,毕竟老人已经去世),”上海农村动迁都有此政策,所以造成很多家庭不睦情况发生(老人去世前未立遗嘱),现我们碰到的情况是
现其他子女把此房屋给一子女,拆迁办不同意和该子女签协议,要求与户主签协议是否不妥?该子女怎样要求拆迁办,维护自己权益?该子女已有两处以上房屋,若协议和户主签,是否三年后办产权证,产权归户主,该子女改变产权属房屋买卖,不得买入第三套房?农村房屋拆迁协议签订者与办产权证有联系吗
回答:父母的份额是固定的,不论与谁签协议,父母的这份都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所有继承人均有份额。至于怎么分割,你们继承人自由商量,可能是现在的户主要房子,父母那份折价给你们其余的继承人,自然产权归户主。之后的房产政策比如说限购就应当遵循限购政策;目前,由于房价的高涨,农村人办产权证有其必要性,所以能办产权证的都会尽量办理。
追问:问题是现在动迁协议中未表明除户主以外子女的名字,动迁房产权证要三年以后办理,是否户主本人及直系亲属之外人员不能办理产权证?我们的问题是动迁办不允许我们其他子女与动迁组签立单独关于父母房产协议,子女间没有问题,我们能要求动迁组单独与户口本上没有姓名的子女签订单独的动迁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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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子女由继承权,户口本上没有名字的子女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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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动迁安置协议确定被安置人员。安置期间,被安置人员去世的,应根据时间顺序、动迁权益分配等情况确定继承财产的范围、确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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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有父母的份额,那么父母的所有子女均有权依法继承,包括户口本上没有名字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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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中保护父母的财产权益,那么所有子女都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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