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房产的增值价是有谁来界定的,执行的是什么标准?
房产的增值价是有谁来界定的,执行的是什么标准? 房产的增值价是有谁来界定的,执行的是什么标准?比如,男方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首付款20万,当时购房的总价为60万,婚后男方用公积金和商贷组合性贷款还贷,贷款总额为40万,从结婚到现在已有三年,每月还贷2000元(包括公积金和商贷),2000元*36个月(三年)=72000元,现在该套房评估价为70万,那么女方现在提出离婚,她得到的增值部分是多少????请说详细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angh……(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6-18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