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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类咨询

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类咨询 我们是国企单位外聘员工,单位指给我们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当询问住房公积金时,人事处相关人员解释说,三险是国家强制必须缴纳的,其他的在条款中写的是“应交纳”而非必须缴纳,所以一直未交,请问这样解释是否合法?另外,我们的年终奖金确拖欠严重,请问这是否构成拖欠工资?签署的合同公司全部收回,个人不得保管,且合同内只写明基本工资(是按国家规定的学历定的基本工资),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y幸……(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8-08 12: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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