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复婚后怎样才能平等持有家产?

复婚后怎样才能平等持有家产? 我一朋友小雨,1997年结婚,2003年生一儿子。婚后夫妻买了2套房子,其中一套是2006年买的按揭,20年的按揭期。2008年4月因为他的问题与妻子协议离婚:他因为内疚空手出门,两套房子及全部财产给妻子和儿子,其中一套带按揭的大房子注明归儿子所有,由妻子保管,儿子18岁前妻子不能买卖,18岁后处置得听儿子的意见,儿子由妻子抚养,债务由各自还各自亲戚的借款。后来2008年底在别人的劝说下两人复婚。复婚后钱AA制,小雨负责每月还房子按揭款、家里水电气费用、人情开支、儿子学杂费及突发开支等,妻子负责儿子在老师家里的搭餐费(每月700元),但是她变得很霸道,自以为是富婆,不把他放在眼里,家里基本不开伙做饭,衣服各洗各的,晚上各睡各的。他很吃不消。
    有人建议,他们夫妻二人可以再签一份复婚协议,此协议核心内容:二人同意废止原来的离婚协议,同意现在的财产(2套房子及家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万一离婚,小雨可以分得财产,请问对吗?复婚协议需要儿子的认可吗?法律上要公正或者其他法律手续吗?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50618……(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0-08-07 23: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