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原来说没有遗嘱的人,现在又说有遗嘱了,应当如何应对?

原来说没有遗嘱的人,现在又说有遗嘱了,应当如何应对? 房产纠纷,在第一次起诉时,A怕B有遗嘱,遂在答辩状中写道“据我所知,父亲在世时没有遗嘱...”,最后历经省高院裁定,A败诉。A不服,又起诉说父亲有遗嘱,该遗嘱是父亲口述A代笔,要求法院判定遗嘱有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B应当如何应对?是不是抓住在第一次起诉时A提供给法院的答辩状中说的没有遗嘱就可以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大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8-07 20: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