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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只卖“使用权”,保留了我本人的“所有权”??

是否属于只卖“使用权”,保留了我本人的“所有权”?? 我本人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途是:住宅,在本宗土地上自建12层,房屋后。我可以按每层卖给他人吗?在这种情节下,本人是否属于只卖“使用权”,保留了我本人的“所有权”??请高人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怀念以前的我(广东)
提问时间:2013-06-17 00:4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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