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恐吓
关于恐吓 本人和一女朋友交往7个月时间,在交往期间怀孕,前期已经求婚,还准备拍婚纱照,女方在没有经过男方同意下把孩子打掉,打掉后才告诉男方并要求男方给一万元费用,在信息里面说,如果不给这一万元会让她哥哥打断我的腿和对我的家里进行伤害,她知道我的家里人电话和家里住址,另外,在交往期间女方借男方两万元,没有写借据,后还一万七,把男方放在女方的东西物品卖掉,都是贵重物品,请问这样算是什么行为?是否可以到派出所备案?真心希望得到回复,男方真心对女方好,在交往期间男方对女方买吃的用的穿的花的接近十万元,如今女方这样行为,真心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生1986(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3-06-12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