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丘,我想咨询一下故意伤害致死的赔偿问题
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有限的,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十年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民事赔偿需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户籍等计算。
答:在10-15年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的起刑点,最多判处无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具体数额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协商。
对方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可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具体可来电详询。
应该是十年以上有期徒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应该找律师介入,这样可以介入到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