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有人找事打我,我还了手,撕破了我衣服项链,项链不见了,但我脖子有勒痕,能否证明我东西损坏并要求赔偿

有人找事打我,我还了手,撕破了我衣服项链,项链不见了,但我脖子有勒痕,能否证明我东西损坏并要求赔偿 是对方先骂的我,我又骂了他,对方主动打的我,我后来还手了,他只是些抓痕,皮肉伤,但我轻微脑震荡颈部肌肉拉伤。中途对方两个朋友过来假称拉架,其实一直按着我的手拉偏架。老师处理时全是我说的,他什么都没说,老师说现场没有证人,不能证明项链是当时丢的,医药费自己出自己的,互相道歉就算了事,还说不让告领导,不然全记过处分。但我不甘心,我想问下专业人士,我这属于正当防卫吗?老师问的时候他什么都没说,全是我说的,他只是说“我们都有错,但我的错大一些,向你道歉”,这算不算默认,如何能证明是他先动的手?给我记过处分合理吗?还有,我的财物损失和医药费能否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舞蝶子(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11 00: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