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5月30日,我去看房,看房结果还一般,口头跟房东答成协议,6月8日左右我搬进来住并开始计算房租。6月3日晚上房东打电话过来说房租从6月6日开始计算,6月7日我搬了一些书过去,并打扫卫生。6月9日我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住在那边。房东要求我支付她300元作为赔偿。房东这样做合理吗?我需要支付这笔钱吗?(这个房东是二手房东,房子是她从别人那里租过来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志si不渝(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6-10 15:0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