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 孩子是6月3号下午在宝山安琪儿联合幼稚园老师上课期间受伤,头部撞到教室里一张桌子的桌角,伤口呈三角形,先去宝钢医院,后医生考虑到留疤建议去本市九院,里面缝针若干,外面缝了3针,都是老师陪同,并且付的医药费。医生说留疤是肯定的。
教室的这张桌子的桌角是尖锐形的,老师说是在宜家买的,当时是配有防撞角,但是后来剥落了一直没有补上,是教室里的安全隐患。
伤口在额头的正中心,现在孩子在家休息,不愿去幼儿园,说害怕撞到头缝针。每天看着伤口就无比的心疼。
园长见面说减免这个月的学费。安琪儿幼儿园国际班一个月的学费是3000多点,我觉得这样的补偿和我们受伤程度以及这样一个学费是不成正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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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莉9935(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3-06-10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