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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土地使用金的缴纳时间是否有违法行为?
土地使用金的缴纳时间是否有违法行为? 2002年由于建设规划将以前的土地置换别处,在期间办理了建设使用的各项文书,其中一直未办理使用金的缴纳合同,现在补交是否会出现问题?补交是否按照当时批复时间的价格评定?有否法律明文?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volcan(贵州-黔东南)
提问时间:2013-06-09 19:5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唐羽生律师
2013-06-13 21:48
问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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