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关于盗用个人信息办理信用卡事宜
关于盗用个人信息办理信用卡事宜 前几天接到福州平安银行某代表律师的电话说我在福州办理了平安银行信用卡,现已透支7000元,我人在厦门且从08年下半年起我就在厦门工作,从未办理过任何信用卡,后去人行调取信用报告,发现还有一家光大银行已透支8000元,且平安银行信用卡有2次不良记录.找银行交涉,说不良记录没办法给我消除,但这是银行自己的过失,理应给我修改个人信用记录.打厦门110报案,110说这个不关我的事,是银行自己的问题,与我无关.现已写了两份冒用声明书.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做?如果诉讼,又该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LIC(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08-05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