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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怎么处理?

怎么处理? 1.有一员工,向劳动仲裁告发,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A公司是做建筑安装的,他是属于临时工,他当时自己不愿意签订合同,公司也没有在意,而且该人也是法人亲戚。他因盗窃A公司材料,自动不来上班。当时该人有4000元工资未结算。后A公司知道他盗卖公司材料后,要求该人将盗卖的材料归还,该人不干,于是向劳动仲裁告发。劳动仲裁时,A公司拒不承认该人,该人也列举不出证据是A公司的员工。后该人要挟B\C方(即:A与B签订合同,在C处施工,C处是由B与C签订的。)作证,他在C处干活,要求B和C证明他是A的员工。请问这个有效吗?
  2.该员工当时的工资是120元一天,他向劳动仲裁说的是150元一天,A公司还应该补他通讯费。A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通讯费补贴的,他自己算的是一月30天都在干活。A公司实际是,每月至少休息6天,如遇雨天,不会出工,工资时按天计算,请问他的算法合理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y780(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6-0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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