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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妻红杏出墙,朋友砍男方,负怎样的责任?

朋友妻红杏出墙,朋友砍男方,负怎样的责任? 我一个朋友妻子红杏出墙,朋友跟踪到宾馆房间里将男方腿骨及脚跟筋腱砍断,当时那对狗男女还没有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方交代以前和那个男的同居过并发生性关系,请问各位我这位朋友将男方腿骨及脚跟筋腱砍断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多久?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或者怎样做才能减轻我朋友的责任?(事发后我朋友被治安队员抓获,现已被拘留在看守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bM4144(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08-05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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