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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员工补交保险的问题

给员工补交保险的问题 我公司有三个员工,他们进入,离开公司的时间分别为: 
第一个:2006年9月24日进入公司,2007年12月份离开公司,离开公司的时间为13个月; 
第二个:2006年12月1日进入公司,2007年9月份离开公司,离开公司的时间为16个月; 
第三个:2007年1月12日进入公司,2007年9月份离开公司,离开公司的时间为16个月。 
在职期间,公司征求员工的意见为其上保险,当时他们因为工资低,所以不参加保险。(但是这都是口头说的),所以公司没有为其上保险。 
直到他们自愿离职。 
现在他们来公司要求公司给补以前的保险,请问大家,公司该不该给他们补交以前的保险?公司要是不给交会有什么处分? 
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oyowo……(天津)
提问时间:2009-01-0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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