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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这算是医疗事故吗?

这算是医疗事故吗? 今年7月7日我妻怀孕9个月零20天,腹痛于当日在我县附属医院、人民医院两所医院经做B超检查后得知腹中胎儿患重度脑积水和脊柱裂(不可医,院方建议做引产手术)。后我妻于7月9日在我县人民医院经剖腹产手术生下一男婴(存活)。后院方说由于婴儿存活不敢做进一步处理,将婴儿放于我妻同一病房说让婴儿自然死亡后才愿意处理,并建议我妻不要喂水等任何东西给婴儿。(我妻在怀孕期胎儿4、5、7个月大时都到我县人民医院做B超、彩超检查,当时检查结果是一切正常,后经我县卫生局调查,B超师称其为误诊)由于医院的误诊让我与我妻承担了巨大的痛苦! 
请问1:这算是医疗事故吗? 
    2:该起诉医院和个人(B超师)哪些方面的内容? 
    3:民事赔偿可算哪几部分? 
    4:证据需保留哪些? 
谢谢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g7……(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0-08-05 00: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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