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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我方机动车 正常超一电动车 电动车主醉酒 平行距离一米远 在快要完成超车时 电动车主超我方车后尾过来 摔倒 致锁骨骨折 我方急于救人 送院  没想到报警也不知道要保留现场,村里人不懂那些也,在送医途中 双方车辆家属各自拉回 到院拍片后锁骨骨折 快要办理住院时电动车主又说眼不舒服 遂拍片 院方建议立即转北京医院 对方害怕担心我方逃跑 于是报警 因为没有保留事故现场 警方认为不管醉酒与否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 我方负全责 我想问如果当时报警 我方还是全责吗 如果她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 我方还负责吗 我看了好多案例 好多地方法院认定现在市场上的电动好多都是超标车,按目前执行的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但目前市场上正常销售的电动车大多是超标车。 如果是机动车的话 那在没有保留事故现场的情况下 我们现在是付多少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ffftt……(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0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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