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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失窃,损失惨重,丢失了好多贵重物品,物业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

我家失窃,损失惨重,丢失了好多贵重物品,物业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 2013年6月5日,我下班后,发现家里门窗一切正常,但是玉器手饰等贵重物品不异而飞,后报物业,物业没人接电话,打110报警,警察说是技术开锁进来的。说我们家的锁是老式的磁性锁,半个月前,我家楼上已经失窃了,丢了13万元现金。我家用的防盗门是交房时自带的,楼上失窃后,警方已经向物业人员指出其防盗性能差。但是物业没有对业主提示警示。我们住的住宅楼,一楼大厅24小时有保安执班,但他们对进出人员登记不严格,什么人都放进来,导致我家失窃,我认为他们存在过失。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他们承提相应的责任。前年冬天,我家的车在住宅楼前边停放,夜里车窗被砸,导航被子偷走了,物业也没有赔偿,是否可以一并要求其进行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李7810……(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3-06-06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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