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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请朋友喝酒,朋友却打咂店铺伤人

请朋友喝酒,朋友却打咂店铺伤人 请朋友喝酒不料朋友伤人,公安抓去,说我是主谋,说我请喝酒的,但是,我在劝阻伤人,没参与,也打过他一下,也没砸掉店铺。事后做笔录,也不给我看,硬叫我按手指纹认罪笔录。
再问问当时在电脑上查询我的身份证后,又认罪笔录指纹,是不是留下案底,会不会在日后构成影响?
该事件已赔偿了事了。也交了保释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cldx5……(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3-06-05 04:0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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