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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案件

劳动纠纷案件 我于2010年7月到公司上班,2012年9月辞职,单位压了我半个月工资不给,我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赔偿我11个月双倍工资和半个月的工资,我对仲裁判决审判不服,把单位告到了法院,在一审结束后,审判长让单位回避,和我沟通。说我的追溯时效两年已经过了,没办法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单位在一审申诉也并没有提到我的时效过了,法院会判我没有索要双倍工资的权利吗? 如果在二审单位提出我的时效过了,还能被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l1987……(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06-04 12:5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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