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非酒店住户在酒店内遇骗,酒店帮忙抓罪犯,保安误伤路人,罪过在保安还是非住户被骗人
非酒店住户在酒店内遇骗,酒店帮忙抓罪犯,保安误伤路人,罪过在保安还是非住户被骗人 起因是我被现在的社会骗子诈骗,之前都在路上,最后到富丽华酒店,我的手机是于太原街富丽华酒店内被骗取。犯罪分子让我留在酒店大厅,其骗我说上楼找人,后拿着我的手机从酒店的另外一些出口出去(后查监控录像发现)。我于是求助于酒店的保安服务人员和大堂经理。后到查看监控录像,发现犯罪分子可能从别处逃走,当时还未查询到完整的信息,不确定罪犯是否已经离开酒店。后酒店外保安人员发现一男子,同罪犯穿着打扮身形都很一致,我当时在大堂内,没看见男子经过。后听见保安说有看见嫌疑人,我跑出,看见那人背影和罪犯十分相似。保安问我是不是,我说好像是。于是保安和一名服务生开始去追那男子。那男子拔腿就跑,保安在前面的一个交通口抓到该名被错认的男子,被错认的男子摔倒,手臂擦伤。(保安和该男子对于是男子自己摔倒还是被保安压倒有争议)后该男子报警,我和朋友跟酒店人员一起到派出所,后我和朋友随该男子前往医院处理伤口,支付了其医疗费等将近300元。现该男子称此事耽误其出差赶火车(属实),要求赔偿。酒店方面只表示歉意,派出所要求我们自己协商。该男子起初要求赔偿5000元,(该男子本意是要求酒店赔偿)酒店方面始终只表示歉意的态度,未果。第二天该男子与我联系,要求我赔偿1000元。不然就找到学校或者请记者报导。请问我在这个事件中的责任有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issyp……(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08-04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