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我在衢州,我想咨询一下 早上在超市买东西,最后觉得东西不想要了

我在衢州,我想咨询一下 早上在超市买东西,最后觉得东西不想要了 我在衢州,我想咨询一下 早上在超市买东西,最后觉得东西不想要了,就随便扔了一个地方,但忘记扔在的具体位置了。下午又去购物,被超市人员说早上我拿了他们的产品。监控上只有我早上拿过商品的记录,报警后,民警进行口头传唤,并延长至24小时。请问,在没有直接证据的前提下,这样能算定我为盗窃罪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3-06-03 18:4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