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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户物品的东西该如何赔偿?

居住户物品的东西该如何赔偿? 有一人员逃生从七楼逃到四楼,没力了,爬在窗户的防护网上。警察在解救人员时砸开了四楼的防盗门,消防队剪开了防护网,人员救走后。警察也全部撤离,不管四楼住户的防盗门和家中的一切物品,严重损坏的防盗门就一直敞开着,任何人员都可以随便进入家中,警察从未联系四楼住户。一天多后邻居通知了四楼住户,四楼住户回家后发现家中贵重东西被盗。请问这样的事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朱书强(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0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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