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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关于财产分割及拆迁问题

关于财产分割及拆迁问题 家里老爷子在世的时候曾经把家里的房产给三个儿子分开,老大分得新房上房三间,老二分得新房下方三间,老三分得老房四间。两位老人在世的时候,老大老二各有老人的一间房,老三家有两间。现在老爷子已经不在了,老太太守寡。08年5月左右老三把老房拆除重新盖了新楼,08年底房屋进行了拆迁。
    1、当时分家的时候房子为老爷子和老太太的共同财产,分家时立字据为证。那针对这种情况,老太太对老大老二家一间房,老三家两间是否仅有居住权
    2、之前老太太一直在老三家居住并跟随老三生活,老大老二家所属老太太的房间一直出租,租金等收入是否应归老太太所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mo31……(北京)
提问时间:2013-06-01 20:21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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