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罚款

罚款 本人是一酒店的员工,公安局住宿登记时,用一人证件登记了两个房间,检查的时候违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向本酒店罚款500元,酒店老总却将罚款在员工工资里扣处,并且本人不签500元罚单就不发工资,员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里,签了字,员工底薪只有800元,扣除500元,本人觉得这样处罚非常不和情理,并于公安机关联系,公安机关表示是对酒店的处罚,并不是对个人的,现在想咨询一下,酒店的做法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庄园(湖北)
提问时间:2010-08-03 17:1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