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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网吧承包纠纷

网吧承包纠纷 乙方是好朋友的弟弟 承包甲方的网吧商定日期为2013年5月18日起至2013年12月18日止,因为乙方的哥哥是甲方的好友所有没有押金,只是要求支付房租,网费,软件费等费用,房屋租金还有1个月到期,对方以合同没有明确写明何时交付房租等费用为名要求合同截止日缴纳,甲方忘记租凭房屋合同上写明禁止转租给他人,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转租他人,因为文化局规定现在不允许变更网吧地址,现在甲方要求终止合同,乙方以违约无继续法履行合同名义向甲方索偿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结束为止平均盈利的3倍利润赔偿,按照金额把网吧所有物品全部卖掉也不够赔偿
文化局规定网吧的经营权不得转让,也不允许变更地址,甲方能不能以不可抗拒因素撤销合同(合同有这一条款)或者其他方法撤销合同,如果实在不能撤销怎么赔偿损失小,尽可能撤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anmi……(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3-06-01 00: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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