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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大学生校园足球伤害事件
大学生校园足球伤害事件 请我的孩子参加大学校园学生会组织的,按照学生会要求在篮球场进行,在校园无任何防护措施(篮球架底座捆扎)的篮球场上举行3对3三人制的足球比赛中,和队员争抢足球时(双方都无犯规动作)绊倒在无任何防护的篮球架底座上致其脾脏破裂,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应承担何种责任?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陕西杨先生(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3-05-31 22:1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年05月31日 22时21分
学校有安全保障义务,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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