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拿到我的工资
试用期提前三天申请离职,公司无理由克扣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从2008年到2012年都没把工资划分成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资,但现在在要解除劳动关系的今天,突然拿出这些东西,问从哪里来的这些规定,原来的总经理都不知道;并说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只能按这执行,即只能按原来50%工资补偿,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单位坚决这么执行怎么办?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