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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 案情:2011年时,张治{男,化名}与李云{女,化名}相识,并成为了男女朋友。张冶在与李云交往时,李云已有男朋友刘海{男,化名},而且也没有与男朋友刘海分手。而且刘海也并不知道其女朋友在与张治交往。时间到了2011年11月,李云怀孕。并且把自己怀孕的事告诉了张治和刘海。张治就劝李云把孩子打掉,李云对张治说孩子不可能是他的,很可能是刘海的。就这样到了2011年底时,张治回了老家。在2012年初时,在老家与另一个姑娘结婚。而李云也与刘海结了婚。转眼间,时间到2013年5月份,李云突然找到张治说孩子已经快一岁了,但孩子并不是刘海的。而且刘海也已经知道了此事,并和孩子做了亲子鉴定,李云说孩子很有可能是张治的。现在刘海,李云找到张治说要么私了此事,赔偿刘海,李云30万,要么就告张治强奸自己的老婆李云。我想请问律师,时隔两年之久,如果李云告张治强奸自己,强奸罪还能成立吗?如果张治与这个孩子做了亲子鉴定,证明了,这个孩子是张治自己的。而李云再告张治强奸,这个罪名能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抹去记忆(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3-05-3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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