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因乡政府低价收购民用土地,房东不予接受,联合工商电力部门难倒我们租凭方

因乡政府低价收购民用土地,房东不予接受,联合工商电力部门难倒我们租凭方 您好,我是浙江温岭人,我在浙江长兴县白岘乡,原是招乡引资来这办竹木加工厂。今年我这受到消息说了,离我厂房不远处高速公路出口要修筑,所以乡里想要低价收购民用土地,而我们房东不愿低价出售,后来乡里与工商所串通说我们无证经营,而我们的营业执照用的是房东的,他也有相应的股份,可关键就在于房租我们也是付给他的,并且有租赁合同,所以工商所抓着这条说我们的营业执照不算、无证,要求我们两日后停产、并且予以罚款。但关键就在于厂房的土地价值,他们想以权谋私。希望你们能够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5694……(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3-05-31 11: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